7月5日电 2011年政法干警考试招录培养改革试点实施方案近日出台。作为改革试点省份之一,江西今年定向招录的计划为259人,此次招录将采取教育入学考试与公务员考试一并统筹的方式,从部队退役士兵、普通高校毕业生等中定向招录,招录考试将于9月17、18日举行。 据悉,根据国家2011年的政法干警招录培养计划,此次江西共计将试点招录培养259名政法干警。其中,司法系统38人,公安系统213人,检法系统8人,录考试将于9月17、18日举行。 据介绍,江西此次招录,将重点从部队退役士兵和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中选拔。报考人员必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、教育部门规定的报考相应学历学位教育考试的基本条件;报考人民警察职位还应符合人民警察招录条件。另有一部分计划将专门招录“四项目”人员。对中国人民解放军、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(包括公安现役部队)退役士兵一般要求年龄在25周岁以下,若拥有大专以上学历的退役士兵可适当放宽至27周岁。 据了解,为江西承担培养任务的院校主要有中国人民公安大学、中国刑事警察学院、华东政法大学、江西警察学院、江西司法警官学院等5所院校。同时,本次招录培养将分为专科、本科、研究生三个层次。 此次招考,即定向、定单位。学生毕业后,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经济欠发达地区县(市)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,试点班学生毕业到定向单位工作,研究生层次的需服务满5年、本科层次的满7年、专科层次的满9年,方可交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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